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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启动新一轮“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建好人才“档案库”,锻造纪律“铁部队”

——贵州省安顺市启动新一轮“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工作

  四届安顺市委巡察工作自2017年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共开展了9轮常规巡察、覆盖123个党组织,完成了对西秀、平坝、镇宁、关岭、紫云5个县区的脱贫攻坚“机动式”巡察;全市8个县区共完成1699个党组织的巡察,市县巡察共发现问题23947个,形成问题线索2590件,立案392件3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4人,移送司法10人。这一份铁打的成绩单,来自于安顺市委在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得益于安顺市始终坚持以铁的纪律锻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工作纪律铁军。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监督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安顺市始终坚持把建好建强巡察干部队伍作为推进巡察工作的有力抓手,通过严把关口、严肃纪律、严明措施抓长抓久抓细,以建立巡察工作人才“一档一库”为重要举措,严格组建巡察工作人才档案库,把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素质能力极强的优秀党员干部选进巡察工作人才档案库中,为巡察工作蓄好“活水源”和“强势能”,为高质量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2021年新年伊始,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安顺市启动了新一轮“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工作,在总结提炼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本次更新工作从人选推荐工作阶段开始就实行档案全程标准化管理,组建巡察工作人才专项档案,并按照“巡察组长人才库”“巡察工作人才库”两个类别进行档案信息编号动态管理,在档案信息采集、管理、研判、使用等方面精准聚焦、无缝衔接,确保巡察工作人才信息都能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调度、第一时间统筹,主要采取了:

  在推荐人选上注重档案库组建类型全覆盖。推荐人选包括党务政务类、纪检监察类和专业技术类3类人员,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18家市委办(部、委)党组织按照不低于本部门单位在职党员总数5%的比例,推荐熟悉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员干部进行初选;由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统一推荐30名左右在职纪检监察干部或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初选;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32家市直部门单位会同安顺学院、安顺职院以及群团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党组织按照不低于本部门单位在职党员总数5%的比例,推荐熟悉法律、财务、审计、金融、信访、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进行初选。

  在选拔条件上注重档案库划控标准严对照。明确拟入库人选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年龄在58周岁以下,科级及以下干部在45周岁以下,对具有四届市委巡察工作两轮或以上经历且巡察机构考评为称职以上的干部原则上保留,对参加过一轮及以上且考评为优秀的须纳入推荐范围,并同时把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敢于坚持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等8个方面硬性指标进行规范量化,确保可查证、能审查、客观真实。对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推荐人选,需要自行如实填报《四届中共安顺市委巡察工作人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专业类别、专业技术职务、专业特长、工作简历及巡察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内容,《推荐表》经所管理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机构)、推荐单位党组织审查通过后,将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终审意见,审核确定的入库人选将以《推荐表》信息作为巡察工作人才专项档案“底本”,进一步健全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并进入到巡察工作人才信息档案库中实行动态管理。

  在人才使用上注重档案库刚性管理强约束。巡察工作人才专项档案和巡察人才档案库由市委巡察办进行动态管理,适时对人才档案库进行维护更新,在每年年底前,由市委巡察办根据下一年度的巡察工作安排,从市委巡察人才档案库中抽调出能满足巡察工作需要的一定数量的巡察干部,专责于市委巡察工作。对巡察干部工作期间接受的培训教育、在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内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具体工作实绩、奖惩情况以及上派、外派和下派挂职锻炼等情况都要建立专门档案,并及时转纳入到巡察工作人才专项档案和录入人才档案信息库中。当年年底前,由市委巡察机构对选派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出具书面鉴定,并向选派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反馈,载入干部人事档案。抽调干部参加巡察工作1年及以上的,由市委巡察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核“优秀”名额。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并向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推荐建议;对不能胜任的干部,实行“退回”制度,及时调整清除出库,并以适当方式向推荐党组织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张爱国 赵 涯)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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