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 近日,临江市检察院对以刘某为首的由11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快速提起公诉,临江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公开审理此案。该案是临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及交通领域的第一起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案情回顾
2016年初至2019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组织刘某某等人,勾结其聘用的临江出租车司机李某为队长,长期控制长春至临江跑线车、长春至江源区部分跑线车,以此来进行非法经营。刘某一伙采取威胁、恐吓、驱赶、运管抓捕等手段,强迫出租车跑线车司机,加入其管理的车队,并缴纳“线费”。同时,制定一定的提成比例,从跑线车司机每次营运利润中,抽取“扒皮钱”,获取利益,形成了组织分工明确,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人长期盘踞长春高速客运站,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拉拽临江出租车司机加入其组织的非法营运车队,非法占用他人钱财,严重扰乱客运秩序和相关群众生活秩序,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快速反应 严厉打击
受理此案后,临江市检察院迅速作出反应,案件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与临江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召开案情讨论会,就案件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对案件证据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积极确保黑恶案件办理的质量。
在案件办理进入提起公诉的关键阶段时,案件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严格整理审查案卷,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起诉书,做好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最后准备。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该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了扰乱客运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分子,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广大出租车司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深入推进临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临江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江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冲锋在前,对黑恶势力实行“靶向”打击,强力涤荡着社会污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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