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女子带着外婆骨灰乘出租车被拒载 司机:太忌讳

发布时间:2017-02-24  来源:央视网-钱江晚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带着外婆骨灰被拒载逝者家属很受伤

  事发时,当事司机拔了钥匙,一走了之。(张小姐提供)

  亲人故去,对亲属们来说无疑是伤心事。心里的伤痛尚未平复,却又在殡仪馆门口,因携带着骨灰盒而遭到出租车司机拒载,相信无论是谁遇到这样的场景都会难抑愤怒。

  2月22日,杭州的张小姐和家人就遭遇了这样的一幕。出租车司机先是赶他们下车,争执之后干脆把车往路边一停,拔掉钥匙走了。

  乘客:

  司机说只拉活人,不拉死人

  2月22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张小姐和她的父母还有姨妈,在杭州殡仪馆送80多岁的外婆走完最后一程,带着骨灰盒准备回家。她用滴滴打车软件叫到了一辆出租车,出发地填的是“杭州殡仪馆”,目的地是近江海鲜城。

  出租车司机打电话过来,说自己今天开的是另一辆车,不是软件显示的车牌。不一会车子到了,是红色的一运公司的车子。“我妈妈把骨灰盒用布包好,装在旅行袋里。司机一看到,就问我们那是什么东西。”张小姐如实说了,司机立即换了态度。

  “像赶瘟神一样,态度非常恶劣。”张小姐说,“叫我们马上下车,我不接你们这单,你们把订单取消掉,要不叫别的车,要不叫私家车,反正我不接。”

  张小姐问:“你这样不是拒载吗?”司机说,他的车要做生意的,“还说活人我是拉的,死人我不拉的。”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张小姐一家人,双方吵了起来。一番争执之后,张小姐说,司机干脆把车发动往路边一靠,拔下钥匙扬长而去。“他说,你们这么厉害你们自己开回去好了,车让给你们。”

  车里的服务监督卡上,司机姓詹。当时天还下着小雨,气愤的张小姐打了运管的投诉电话,告知处理需要15个工作日。她又向杭州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了此事。最后,一家人还是坐公交车回的家。

  当事的哥:

  整天路上跑,拉骨灰盒太忌讳

  钱报记者也联系上了当事人詹师傅。詹师傅衢州人,在杭州开出租车开了五六年。这辆车才刚刚开了3个月,是白班。

  詹师傅告诉记者,2月22日上午10点半左右,他的确是接到了这单生意。“我看到乘客手里拎了样东西,便问是什么。乘客回答我是骨灰盒。我一听就感觉不舒服,当时就提出让他们换一辆车。”

  詹师傅说他有自己的考虑:“我们出租车司机整天在马路上跑,讲究的是平安和生意兴隆,遇上这码事,总会有忌讳的。而且要是别的乘客知道我的车拉过骨灰盒,以后谁还来约我的车呀?”

  这辆车的车主田师傅,河南人,也在杭州开了十多年出租车,但也是头次听说这种事。

  他说,蛮理解詹师傅的。“在我老家,一般接送骨灰盒,都是家里人的私车帮忙的,不好意思叫外面的车。”不过田师傅也表示,沟通和态度很重要。“如果詹师傅当时能耐心解释,说不定乘客也能接受。”

  的哥对这事都是这么想的吗?记者采访归来时,顺便问了正在开车的师傅。这位的哥姓吴,他倒是不介意。他说,关键是自己的心态和观念。“做我们这种服务行业,每天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端正自己的心态,只是把它当生意,其实也没什么。”

  运管:

  詹师傅的行为算拒载将被处罚

  那么,詹师傅的这个行为算不算拒载?

  杭州市运管局表示,拒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乘客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车司机可以拒绝载客或者终止服务:

  1、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枪械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或者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的;

  2、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以及其他污损车辆的物品的;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无人陪同的;

  4、要求驾驶员作出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

  5、在车内吸烟、吐痰,污损车辆的、乱扔废弃物的。

  而詹师傅遇到的,并不在可拒载的5类情形中。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若调查属实,会按拒载处理,罚款300-3000元,扣10分。

  另外,詹师傅所在的出租车公司——杭州一运也表示,会对司机的行为进行处理:扣罚500元违约金,并停业整顿一天进行批评教育。

  殡仪馆计划推出“送灵服务”

  张小姐一家的遭遇,殡仪馆也不是没有考虑过。但是由于车辆、人员、收费等方面的局限,所以一直没有实现。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下半年,馆里计划推出“送灵服务”,根据家属的要求,将故人的骨灰盒送到家或公墓,这就省了很多尴尬和误解。

中国全民新闻网摘编 崯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